商家地方特产类目资质标准 | |
备注:地方特产入驻的生鲜类商家请参考此标准,其他类目请参考对应品类资质。 | |
基础资质 | 资质要求说明 |
营业执照 | 1.生鲜类目“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高于10万人民币(包括10万)”; 2.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性质企业入驻;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银行开户名需与营业执照一致 |
企业法人身份证 | 身份证正反面 |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 如是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
所有提交的资质文件需加盖入驻公司水墨红章(实章) | |
品牌资质 | 资质要求说明 |
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 | 品牌需提供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 水果蔬菜类初级农产品可不提供此项; |
授权书 | 1.需有完整授权链,且授权书必须授权至公司全称,不接受只授权店铺; 2.所有授权需加盖红章,如是个人持有商标授权需同时上传授权人身份证,签字名称要与商标持有人名一致; 3.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授权说明见下方 “店铺类型授权说明”中要求; |
行业相关资质 | |
经营大类:生鲜 类目:生鲜(产地直供/环球美食/水果/蔬菜/海鲜水产/肉禽蛋奶/熟食腊味) 一、基础要求 (一)开店公司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水果蔬菜类初级农产品可不提供此项;(二)经营国产商品,生产厂商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水果蔬菜类初级农产品可不提供此项; (三)若经营清真食品,生产厂商需取得《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清真食品认证证书》; (四)若经营“乳制品/成人奶粉”的商家需提供含有乳制品流通范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如经营进口商品,需取得近一年内进口报关单及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在未提交国外商标证明的前提下,经营进口品牌的非旗舰店商家,授权可只追溯到进口商; (六)商品必须符合法律及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
二、行业资质要求 (一)经营国产商品需提交 1.蔬菜水果农产品 最近一个批次的农产品卫生检疫合格证明(如检测报告、农药残留物检测报告)。 2.鲜活水产品 (1)若商家经营的为活蟹产品(包括大闸蟹、青蟹等),则必须提交养殖证明复印件; (2)近一年内的检测报告。 3.生鲜蛋产品 (1)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2)近一年内的检测报告。 4.生鲜肉制品 (1)若经营猪肉制品,需提供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2)若经营鸡鸭等禽类产品,需提交厂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3)需提供供货方《生猪定点屠宰证》(仅限猪肉制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近一年内的检测报告。 5.生鲜水产卡券 (1)礼券发行方及授权供应商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水产品项; (2)礼券发行方在商务部备案发行单用途预付款的备案证明; (3)经营水产品的养殖证明/进货渠道证明(如:授权); (4)经营水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5)经营大闸蟹卡券的特殊要求: ①商标权利人/礼券发行方持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水域面积需大于20亩)或10家以上连锁门店的证明; ②商标权利人/礼券发行方持有的阳澄湖大闸蟹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专营证书(非阳澄湖产品可不提供)。 备注:进口生鲜产品需提供以下资质 1.近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2.近一个月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卫生证书复印件。
(二)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交 1.报关单,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近一年内的同批次(以合同号进行判断)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2.委托进口或者授权销售证明;若商家非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需提供以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为源头的完整授权; 3、其他资质证件(可选项) (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适用于声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 (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适用于标记农产品产地的农产品; (3)绿色食品认证证书适用于声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食品; (4)有机食品认证证书适用于声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食品,有机转换证书无效(声称有机的进口食品,需要提供中国有机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机认证); (5)如果产品质检采用有机或者绿色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无法提供有机或者绿色食品认证或有机认证,需提供不在网页宣称产品是绿色或者有机产品的声明。 4、经营大类:食品饮料 | |
1.店铺类型授权说明 | |
店铺类型 | 旗舰店 |
(无商标的水果蔬菜类初级农产品商家不符合此类店铺类型)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 |
* 若由权利人授权开设旗舰店,需提供在美山村开设旗舰店的独占授权书。如果商标权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 |
* 若经营出售多个自有品牌的旗舰店,需提供品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 | |
* 若申请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服务类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店铺内经营的品牌资质要求同专营店品牌资质要求 | |
附则: | |
1.美山村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2.美山村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美山村有权酌情处理。但美山村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美山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美山村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 本标准于2018年7月14日修订,于2018年7月14日生效。 |